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特殊日子。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2023年4月4日上午,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团队在下桥农贸市场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人民群众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2339”举报电话、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防范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切实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




同时,检察干警以农贸市场为中心,将宣传对象扩大至周边摆摊商贩、药店工作人员等,主动上门入户,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拓宽宣传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