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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心·行——维维工作室”做实“监督+服务”,培育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立足本地经济特色,打造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窗口“心· 行——维维工作室”。由“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当好民营企业发展的“护航员”。

“心· 行——维维工作室”收到古蔺面业协会代表反映的线索:德阳市中江县某企业可能存在侵犯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古蔺面”的专用权的问题。检察官在进行登记备案、分析研判后,认为该问题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并将线索移送至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其按照规定移送侵权地相关部门管辖,并持续跟踪线索处理情况,该案经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属实后,责令侵权企业立即整改,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心· 行——维维工作室”将加强宣传,积极拓宽涉侵犯民营企业权益问题收集渠道,进一步延伸行政检察职能触角,探索跨区域协作护航企业合法权益,培育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做好“监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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