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与大寨乡富民村党支部共同开展“党员先锋行,植树添新绿”主题党日活动,积极落实古蔺县“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的号召。组织党员同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是为了发挥党员自觉保护生态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中的堡垒作用。
其间,党员同志还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宣传,让群众树立“爱绿、兴绿、植绿、护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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