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首页   走进蔺检   蔺检动态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队伍建设
 
检察新媒体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四川省古蔺县、贵州省赤水市两地检察机关建立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机制
时间:2020-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蔺县与贵州省赤水市接壤,古蔺县辖区内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黄荆老林与贵州省赤水市辖区内的赤水丹霞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相邻两地植被覆盖连片、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物种基因库”之称,拥有迄今世界同纬度地区唯一保存完好的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区,也是众多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共同的栖息地。323日,为进一步保护好接壤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宝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古蔺县检察院牵头与赤水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古蔺、赤水两地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机制。

  《意见》对两地检察院协作原则进行了明确。一是要坚持各司其责、互不干涉原则以各自地域管辖为主,共同区域协同管辖为辅,不得干涉地域外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涉及两地交叉领域的案件办理,由两地检察院商议决定。二是要坚持依法协作、相互配合原则,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的纽带作用,形成推动跨区域合作工作的合力。三是要坚持统筹内外、完善格局原则,加强检察系统内部协作,协调跨区域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公益组织、有关社会团体,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构建内外联动的跨区域合作格局。

  《意见》对两地检察院开展检察区域协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一是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司法保护,协助做好边界地区的涉林案件查处,避免出现工作盲区。二是要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依法打击跨区域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区域内各经营户和农户的监管、监督,坚决防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是要强化土地资源保护。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以及在敏感地带填埋垃圾、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水环境保护,研究和解决水环境保护合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应对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建设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

  《意见》对两地检察院履职方式进行了明确。一是要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案件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执行监督,坚决惩治污染水源、大气、土壤和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二是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以及民事审判、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原则,综合应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受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及时修复或补偿。四是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领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共同研究制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举措,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意见》对两地检察院协作方式进行了明确。一是在办理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请对方提供协助。二是涉及两地交叉领域的案件线索,两地检察院共同商议后,再行决定。一般应遵循以先行发现的检察院办理,另一检察院协助办理的原则。三是收悉涉及对方检察院区域内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函告对方检察院,并将线索反映材料依法移送对方检察院审查办理。四是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宣传交流,整合宣传资源,不定期进行联合宣传。

  

川公网安备 510525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