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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以案释法,赤水河畔的法治课|第2期 检察蓝:揭穿虚假诉讼的“照妖镜”
时间:2025-09-12  作者:陈莉莎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宝子们,打官司本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可别被某些人当成耍心机的工具啦!今天咱就来聊聊虚假诉讼这个大“坑”。

1.啥是虚假诉讼

简单说,就是有些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了捞不正当好处,玩起了“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戏码 ,向法院提起诉讼,想通过法院裁判、调解这些手段,去侵害国家、集体或者别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司法秩序,这可太不地道了!

2.看个奇葩案例

甲省有这么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杨某某起诉好友邹某某还410万元借款。嘿,立案当天就达成调解,还约定拿邹某某房产抵押。可这里头猫腻大了去了!没举证质证,银行流水原件也没交。检察官一查,好家伙,杨某某转的410万当天就绕着三家公司账户转一圈,又回到他自己兜里了,这就是“资金闭环”造假呀!更绝的是,邹某某的房产早被另案查封了,他俩还赶在查封前“制造”抵押,就想让这虚假债权优先受偿。最后在检察官拿出27页银行流水和13份转账凭证“铁证”下,杨某某才承认是串通伪造借款想躲债。

3.这些“踩雷”行为要警惕!

——“无中生有”型:明明没欠钱,偏伪造借条起诉对方“欠债不还”,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

——“篡改事实”型:偷偷修改合同内容,诬陷合作伙伴违约,这波操作太损了。

——“联手演戏”型:和亲戚朋友串通,假装买卖房产骗法院判决,以为法院是他家开的呢。

——“恶意转移财产”型:打离婚官司前,虚构债务转移共同财产,这婚离得可真“精明”。

4.虚假诉讼后果很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之一,用假证据打官司、编故事坑人,扰乱法院审判秩序或者侵害他人权益,那就是犯罪!轻的罚款、拘留、上信用“黑名单” ,以后贷款、出行啥的都麻烦;重的直接判刑,3年起步,情节恶劣最高判7年,铁窗泪不好尝啊!

要是咱发现身边有虚假诉讼这种糟心事咋办?别犹豫,马上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古蔺县公安局热线:0830-7296038,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热线:0830-7103427。

咱一起守护公平正义,让这些歪门邪道没地儿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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