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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6-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因此无此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7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了3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院以及省、市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来检查、指导工作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6万元,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了20%,主要原因:

现有车辆10辆,其中一半车龄已达10年,车辆日益老化,维修频繁,更换零部件较大,导致维修费用增大。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工作。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2016年预算(万元)

合计

4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

2)公务用车购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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