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因此无此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7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了3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院以及省、市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来检查、指导工作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6万元,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了20%,主要原因:
现有车辆10辆,其中一半车龄已达10年,车辆日益老化,维修频繁,更换零部件较大,导致维修费用增大。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监所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办案工作。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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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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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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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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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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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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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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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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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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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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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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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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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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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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