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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古蔺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的通知》(古财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惩治犯罪、保障大局,助推平安古蔺建设

严惩暴力、侵财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古蔺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梳理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主观恶性不大,危害后果不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修复社会关系。

二、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助推法治权威树立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加强审查把关和审前分流,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推动监督重心从办理提请抗诉案件向以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和督促履行职责转变。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和有关监管活动等方面的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三、规范司法、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公信

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流程监控、主动接受外界监督等方式,不断规范干警执法办案行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跟踪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五位一体”模式,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加强对我院批捕、起诉等检察环节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增强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和监督司法的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一是坚持“质量是案件生命线”,坚持非法证据排除,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认真审查、判断、运用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绝不让案件带病起诉

四、真帮实扶、“四级包保”,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积极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二、机构设置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8年年末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计划财务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检察科。总编制6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5名。截止2018年年末在岗人数5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1.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64万元,增长11%。主要是工资有所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院本年收入合计20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院本年支出合计19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94万元,占85.5%;项目支出281.55万元,占1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1.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64万元,增长11%。主要是工资有所调整。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49万元,增加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1624.9万元,占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5元,占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2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36.35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 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45.85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决算为279.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决算数为16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80.37万元:合计支出决算为12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3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93.2%。主要原因室新增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占8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万元,占15.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4万元,减少0.65%。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10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上级院、国家其他省、市(州)、县检察机关来古蔺办案、检查、调研、交流学习办理案件等有关的公务活动,以及接待其他关心、支持我院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专家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 0.15 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今年来我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活动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11.37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部门绩效工作的开展中创新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制度、方法、机制等面多学习多创新,二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案,更好的解决本单位在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

预算单位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

执行数: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中-财政拨款:

1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积极推进“全业务智慧办案”,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检察管理的质效,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智能,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我院受理各类案件约543件,开展办理各类检察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维护了社会治安,净化了社会风气。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经费

1个

1个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实效指标

建设和完工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理各类检察案件

提高检察工作效率90%

提高检察工作效率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满意度

10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古蔺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一体化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网络一体化建设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行政运行(20404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检察院的支出。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经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8年年末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政治处、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计划财务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检察科。

(二)机构职能。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人员概况。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6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5名。截止2018年年末在岗人数5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院本年收入合计20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院本年支出合计19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94万元,占85.54%;项目支出281.56万元,占14.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县财政批复下达我院预算指标207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0.65万元、公用经费192.28万元、保民生项目0万元、其他支出19万元。全院部门整体预算支出主要发挥了以下绩效:有力保障了单位各部门正常运行和履职,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等。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总体推进良好,社会满意度较高,严格按核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完成满足办案的正常需要使用率达100%,更好服务于办案,社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以上。

(二)存在问题。

我院项目实施总体推进良好,办案质效社会满意度较高,严格按核定用途使用资金,以后要进一步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做到及时、安全、高效的使用项目预算资金。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办案经费保障2018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2018年我院完成经费保障目标。

3、项目绩效

2018年度我院受理各类案件约543件,完成当年绩效指标,办案经费用于开展办理各类检察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维护了社会治安,净化了社会风气。

三、 存在主要问题

我院项目实施总体推进良好,办案质效社会满意度较高,严格按核定用途使用资金,以后要进一步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做到及时、安全、高效的使用项目预算资金。

四、 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0525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