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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古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县委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取得良好成效。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95249人;起诉307408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1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人。
  一、强化态势分析,紧跟重大部署,致力服务美好古蔺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对加快发展的期盼,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完成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坚决贯彻县委决胜脱贫攻坚的部署,继续深入落实《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法治扶贫,为我县决胜脱贫攻坚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利用全县三个检察室在26个乡镇设立的检察联络站,聘请238名驻村第一书记等为联络员,形成“1326238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覆盖模式,创新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会同县纪委、县扶贫局等单位共同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织精准扶贫廉洁教育专题讲座,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签订廉洁承诺书。对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大寨乡富民村明镜坝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程,通过发动群众介入、引入专家咨询等方式实施重点预防监督,有效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认真抓好干警结对帮扶工作,派出52名干警结对帮扶桂花乡香楠村、东新镇渔洞村贫困户204户。
  坚决惩治危害经济安全犯罪。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金融改革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前瞻性完善应对措施,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735人。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建设大自然、深生态、后现代的全国生态示范县总要求,坚持惩防治三结合,切实保护好古蔺的绿水青山。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1424人。加强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县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违法排放牲畜粪便废水案件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该典型案例被广播电视台、报纸、官方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取得了打击和预防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实效。
  二、强化维稳措施,落实第一责任,全力推进平安古蔺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对和谐安康的期盼,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89122人。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起诉盗窃案件6873人,抢劫案件1013人,诈骗案件6873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起诉毒品案件3039人。并严厉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以及涉黄涉赌等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510人。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系四川省首例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获刑的案件。
  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2834人。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设立北纬28°未检工作室,广泛开展检校共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7场,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12个。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依托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系统,全面采集损害或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信息,实施跟踪监督,提醒或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和履职尽责。通过网格化管理,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168件,发出书面或口头建议11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法律八进活动。参与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以及学校等重点场所突出治安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防控建议。邀请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集中开展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年无涉检到省进京上访案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当事人12人发放救助金7万余元。
  三、强化反腐职能,注重惩防并举,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人民对清风正气的期盼,坚决贯彻中央及上级反腐败工作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14人,其中,大案911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44人,其中,大案3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积极落实县委部署,除了在精准扶贫领域开展专项重点预防外,还在邮电、烟草、教育等系统开展专项预防。通过以案说法,开展廉政教育、引导查找风险点、帮助建章立制,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制度。针对石宝镇村社干部涉嫌职务犯罪较多的情况,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及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得到石宝镇政府的重视并及时整改,该检察建议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二等奖。同时,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服务89次。
  四、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3人。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审判活动违法等民行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20177月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责后,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已进行整改。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监督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案件33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2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涉及金额2658万元,提出纠正意见3件,全部获采纳。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纠正社区矫正虚管案件1717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五、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思想基础,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对司法公信的期盼,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健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工作。通过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题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检察改革和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23名,确定司法辅助人员32名,司法行政人员10名,完善司法责任制相关配套机制15个,切实优化检察资源配置,使司法责任制在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真正得到落地落实。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坚持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狠抓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自我净化能力。突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各类培训670多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积极参加全国及省市组织的业务竞赛、专题演讲、理论调研征文等活动,8人次获奖。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县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明确责任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结果。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务公开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制定代表委员年度联络工作计划,落实检察长、党组成员走访联系代表委员工作办法,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汇报检察工作,征询意见建议,加深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年来,我院共走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多人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评查案件、旁听庭审和视察、座谈、调研、法治进校园等活动80余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荣获四川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基层院”“泸州市共产党员示范单位等集体荣誉17项,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胡伟、四川省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陈小琴、全市检察机关四优标兵钟兴麒、黄飞等先进个人21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古蔺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推进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凸显;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检仍需持续加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古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古蔺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古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全县“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大力开展法治扶贫,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服务产业转型,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产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因查办案件影响产业发展。围绕服务项目投资,积极与纪委、监察委等职能部门配合,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背后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如期顺利完成。围绕服务生态宜居、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切实守护绿水青山,美化城乡环境。围绕服务民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开展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生产中的具体困难。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坚持围绕主责,做好主业。聚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古蔺建设。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聚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着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参与金融乱象整治,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及时提出预防建议。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推进美好古蔺建设。突出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全可期的生态环境。聚焦民生民利保护,着力发挥检察保障作用。着重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聚焦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古蔺建设。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以抗诉为中心,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为载体,转变重刑轻民思想,将民行检察监督放在与刑事检察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民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素能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字当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古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古蔺实现撤县设市、同步全面小康做出新贡献!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关或组织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员额检察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根据中央和省委、最高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3.北纬28°未检工作室:该工作室是源于古蔺地处北纬28°的地域文化特征而建立的绿色司法品牌。负责办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开展犯罪预防和自护教育活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嫌疑人,抚慰、援助、救济未成年被害人,撬动社会力量全方位关爱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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