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首页   走进蔺检   蔺检动态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队伍建设
 
检察新媒体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森林防火,我们同行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森林火灾是一种具有强烈突发性、巨大破坏性和高难度的处置救助特点的自然灾害。火灾不仅会瞬间吞噬大片森林,导致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还会进一步引发土壤侵蚀、水源污染等一系列严重后果。更为严重的是,森林火灾可能诱发山洪暴发、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这些连锁反应给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案例:2022年9月13日,贵州省仁怀市合马镇甲村村民刘某某焚烧秸秆不当而引发森林火灾,导致该镇和接壤地古蔺县丹桂镇乙村部分林地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3万余元。

检察履职:2023年4月,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与古蔺县检察院、相关林业部门进行两次座谈,研究并形成跨区域修复方案。双方约定,古蔺县辖区内生态修复监督由古蔺县检察院负责跟踪办理。

2023年6月,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向仁怀市法院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达成的生态环境赔偿协议得到司法确认,并发生法律效力。

检法联动:2024年3月11日,古蔺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自规局等多家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古蔺县丹桂镇乙村对刘某某失火案开展案件回访,并组织镇干部、村干部召开了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向该村村民、失火案当事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100余份。该案中受损的林地已完成大部分修复工作,栽种上了桂花树,赋予其新的活力,被烧毁的林地,在这个春天焕发出勃勃生机。

森林防火,从娃娃抓起:2024年3月12日,古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县金兰花普法志愿者走进古蔺县第二小学开展普法宣传,其间,对森林防火主题开展了专题性宣讲,采取共享视频直播的方式向全县80000多名中小学生普及防范森林火灾知识。

保护森林环境,防火为先,人人有责。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守护生态文明,携手行动,为共创美好生态环境而努力。



川公网安备 510525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