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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官带你探寻减肥食品的小秘密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受电影《热辣滚烫》和春日来临的影响,一股全民减肥的热潮席卷而来,各类减肥产品成为各大微商或直播平台的热销产品,同时也为一些投机取巧的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例:小美通过微商了解到某糖果具有无需运动健身,躺着就能月瘦10-20斤的功效,小美购入该糖果服用之后出现头晕、口干、失眠、心慌等不良反应。经鉴定,该减肥糖果中含有国家明令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成分——西布曲明,该成份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抑制食欲、增加饱腹感的作用,但同时也具有较大的副作用,长期服用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引起神经紊乱、胃肠道系统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甚至产生致死的严重后果。

法律知识: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官提示:“管住嘴、迈开腿”,合理饮食和运动才是减肥的正确途径。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或保健品时,一定要前往正规商家,在网购时,一定要核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有效期,切勿随意食用“三无”产品。一旦发现产品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3月15日上午,检察干警在古蔺县金兰广场参加了“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架设宣传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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