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山区、云贵高原北麓,东南北三面以赤水河为界与贵州习水、赤水、仁怀、金沙、大方毗邻,西接四川叙永县。全县幅员面积3184平方公里、23个乡镇(街道),户籍总人口87.59万人,居有汉、苗、彝、回等26个民族。境内煤、气等矿藏资源丰富,已列入国家13个大型煤矿开发基地;风光旖旎,有地球同纬度保存最完好的黄荆原始森林,古蔺,是中央红军长征入川第一县,红军四渡赤水战役的重要转战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中央红军两次横穿全境,三进三出古蔺,四次渡过赤水河,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遗址遗迹。2021年11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保护规划》,古蔺是11个国家重点展示园、6个国家级集中展示带、8条国家级长征历史步道示范建设段和16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之一。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经“文革”浩劫后,于1978年恢复重建,2010年迁至古蔺县县城西区迎宾大道。院内环境优美怡人,2013年被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园林式单位”称号。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互联网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等八个内设机构,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有政法专项编制52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3人,在编在岗职工70人。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秉承“红色传承、法润郎乡”的院训,弘扬“长征、拼搏、法治、人本”的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探索工作创新,不断推动基层检察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渎职侵权检察局、节约型机关、全国“文明”接待室、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殊荣;涌现出四川省“法治人物”“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先进个人。近年来,检察工作多次位居泸州市检察系统绩效考评和古蔺县绩效考评一等奖。
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新作为。当前,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古蔺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心怀“国之大者”、着眼发展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效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建设“八个古蔺”,以高质量检察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古蔺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