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小琴等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接古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知(古人常〔2022〕39号),经古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陈小琴同志任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邬俊佚同志任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胡小芹同志任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正龙同志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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