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潇、闵炼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检察信息中心:
接古委干〔2024〕330号文件通知:
易潇同志任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起算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免去闵炼同志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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